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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財政部印發《關于下達 2023 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面向各省 ( 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 下達資金預算合計 49.4 億元,加上此前已提前下達金額,目前已累計下達 403.9 億元。
《通知》指出,各地應結合本地區高等教育戰略規劃和改革發展重點工作,突出支持重點,向困難地區、民族地區和薄弱環節傾斜,向辦學質量高、辦學特色鮮明的高校傾斜,向服務區域發展成效顯著的高校傾斜,向資金管理績效好的高校傾斜,支持地方公費師范生和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培養,支持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對于民辦本科高校,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支持方式和力度,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
《通知》提到,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直達資金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
2023 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預算表如下:
圖源:財政部
《通知》還提到,按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 財教〔2021〕315 號 ) 規定,各地應結合已提前下達資金,統籌安排使用資金,及時下達地方高校。在安排具體項目時,要同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進行核對,避免用于基本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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