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波網記者王嵐通訊員徐科杰周瑾
12月29日上午,位于東部銀泰城內的某餐飲店,店長劉文鴻正在檢查員工打包好的外賣食品,并一一為其貼上店里的外賣封簽。
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應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屆時違者將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立案查處。12月29日,《浙江省餐飲外賣封簽規范使用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于正式對外發布,對外賣封簽的定義、功能、材質、標識均提出了明確要求,并對封簽使用位置進行了示例說明。
鄞州區市場監管局邱隘監管所指導員黃棟介紹,東部銀泰城正在創建省級餐飲示范街區,市場監管部門很早就開始在這里推廣外賣封簽的使用,指導引導餐飲商家使用外賣封簽,對于商家主動設計的封簽進行把關。“目前,東部銀泰城內有62家餐飲店,其中有52家都在做外賣,外賣封簽已基本實現全覆蓋。”黃棟說。
寧波市市場監管局餐飲處相關負責人說,我市自2020年起便開始啟動外賣封簽推廣工作,先后約談在甬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負責人,要求平臺方積極配合推進外賣封簽落地使用,同時,指導寧波市餐飲業與烹飪協會發布網絡訂餐食品使用外賣封簽的倡議。
“目前,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參照《指引》要求自行印制外賣封簽,也可以通過向訂餐平臺、外賣封簽制售商家購買等方式獲得外賣封簽。我們期望可以用外賣‘小封簽’撬動食品‘大安全’,推動網絡訂餐行業有序健康發展,護航網絡訂餐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真正讓消費者‘點得放心、吃得安心’。”該負責人表示。
記者注意到,《指引》強調,外賣封簽應具備拆啟后無法恢復原狀、無法重復使用的功能,且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訂書釘、透明膠等簡易封口的不作為外賣封簽。
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將餐飲外賣食品交給配送人員時,應確保外賣封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飲外賣配送人員對未使用外賣封簽、外賣封簽不完整或者外賣封簽已被破壞的餐飲外賣食品,有權拒絕配送,在配送過程中發現發生食品污染、外賣封簽損壞或不完整時,應終止配送;消費者在接收餐飲外賣食品時,如發現外賣封簽不完整或者外賣封簽已破損的,有權拒絕簽收,并可以通過照片、視頻等方式留證。
接下來,市場監管部門將把外賣封簽使用情況納入對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明年3月起,如未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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