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部門對一枝黃花進行清理。
最近,素有“生態殺手”之稱的外來入侵物種——加拿大一枝黃花(以下簡稱“一枝黃花”)在寧波多地可見,引發了市民的擔憂和關注。
一枝黃花防治問題已是老生常談,為何難以徹底根治?記者對此進行了持續半個月的采訪。
(資料圖片)
1.寧波多地頻現一枝黃花記者發出線索“征集令”
10月26日,有讀者向寧波晚報反映,說東錢湖田螺山被一枝黃花“占領”,原有的本土植物快被“吃光”了!記者趕到現場,看到山上到處都是一枝黃花,且有向東錢湖邊蔓延的趨勢。
記者進一步采訪發現,田螺山的情況并非個例,一枝黃花在荒地、公路旁、農田邊、住宅四周等處都不鮮見,如若任由其發展,將對我市生態環境帶來嚴重后果。
為此,寧波晚報·甬上APP連續數日對一枝黃花泛濫的現象進行了跟蹤報道,也引起了市民的強烈反響。單單晚報官微的網友熱議留言,就超過了200條,網友們有的擔心一枝黃花肆虐對生態的破壞,有的表達對無法徹底清除一枝黃花的無奈,還有不少人呼吁,要趕緊對一枝黃花展開殲滅戰。
11月3日,記者發出全城線索征集令,邀請市民拍下有一枝黃花的地點照片上傳到甬上APP,我們將向相關部門反映并動員各種力量,督促清除這一“生態殺手”。“地鐵出口附近發現一枝黃花”“城郊公路兩側有不少”“小區旁也有一枝黃花”……一時間,線索洶涌而來,甬上后臺收到了近300條反饋,還有讀者通過撥打熱線電話、在微信公號留言等形式反映。
在市民們的熱切關注下,不少鄉鎮(街道)、村(社區)都展開行動,根據線索對一枝黃花進行清理,多地的志愿力量也自發尋找并清除周邊的一枝黃花。
2.一枝黃花防治歸誰管?這些政府部門這么說
僅靠臨時清理,似乎不足以解決問題。海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綠化相關負責人、高級花卉技師孫立軍認為,要清除一枝黃花,最好在萌芽期就遏制其生長,但萌芽期的一枝黃花與其他植物相似,不易辨認。在它開花結籽時,如果人工清除不當,反而會造成擴散蔓延。要阻止一枝黃花肆意生長,需要全社會行動起來,每年組織一到兩次圍剿。
那么,一枝黃花的防治到底歸誰管?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從全市情況看,一枝黃花對農業種植區域沒有影響,目前雖出現一枝黃花增多的現象,但其生長區域主要在荒郊野外、拆遷待建地塊、無人管理區域,“近年來,各地自行組織清理,接下來,我們會視情況發出通知,督促各地各部門加大清理力度。”
市水利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水利部門養護的是河道范圍內區域,他們在巡查中發現有一枝黃花就會立即清除,河道之外是由屬地管理的。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正全面開展森林、草地、濕地生態系統外來入侵物種普查工作,明確需要加強防控的目標和區域,筑牢“林、草、濕”外來入侵物種管控防線。
有街道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坦言,近年來,上級政府沒有對一枝黃花的防治工作有明文規定的工作目標,目前他們主要是對生產區或影響市容市貌區域進行清理。
3.防控落實缺乏統一協調存在監管不到位情況
今年8月1日施行的《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對外來入侵物種的管轄范圍進行了界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外來入侵物種防控管理職責。農業農村部門、林業草原部門、自然資源(海洋)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則分別對農田生態系統、漁業水域等區域,森林、草原、濕地生態系統和自然保護地等區域,近岸海域、海島等區域以及外來入侵物種對生物多樣性影響進行監督管理。
雖有規定,但現實中由于缺乏統一協調,存在監管不到位、執行力度不強的情況。
事實上,寧波曾在2004年組織過對一枝黃花的大規模清理。當時,寧波市政府下發通知,要求組織力量采用人工拔除與除草劑防治相結合的手段圍剿一枝黃花。那次清理行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專家建議
加強部門執法
探索科學長效治理模式
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傳媒與法學院公法研究所所長、副教授盧劍峰認為,一枝黃花持久蔓延的原因比較復雜,其中,依法治理的意識不到位,部門職責不明確,有效機制尚未形成應該是主要因素。
盧劍峰建議,首先,政府要確立維護生物安全的法律意識,將維護生物安全置于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高度來貫徹執行,同時加強生物安全法律法規和生物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促進全社會生物安全意識的提升。
其次,明確政府責任,加強部門執法。建議結合“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部門職責分工的要求,下沉執法力量到街道鄉鎮,主動開展調查、監測、預警、控制、評估、清除等工作。
再次,要形成科學治理長效機制,組織科研院所力量,進行關鍵技術研發和集成示范應用,并深入總結我市治理一枝黃花的經驗與教訓,積極探索社會化治理,力爭形成可復制、易推廣的綜合治理技術模式和成果。
寧波晚報記者王思勤邊城雨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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